公告日期:2023-01-1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焦作金鑫恒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焦作金鑫恒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或“金恒新材”)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或“天风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焦作金鑫恒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天风证券与金恒新材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天风证券派出了由陈剑、盖建飞、羊雯、郭昱辰、林楠、孙尧天六名辅导人员组成的辅导小组对金恒新材进行辅导,其中陈剑担任辅导小组组长。以上辅导人员均为天风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本辅导期内,因工作需要,新增小组成员孙尧天(证券从业
人员登记编号:S1110122070086)。除上述情况外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在本辅导期内不存在其他变动情况。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已于2022年11月4日对金恒新材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金恒新材的第一期辅导工作时
间为 2022 年 1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采取了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对公司进行全方位的摸底调查,重点了解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内控制度建设、法人治理结构、业务情况、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企业发展规划等情况;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康达律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本期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辅导机构以中介机构协调会、问题答疑等形式对辅导对象进行了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
3、持续跟进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并收集辅导对象内控、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人员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问题诊断与整改等形式予以解决。
目前,第一期辅导工作已经按照《辅导协议》的要求顺利完成,辅导过程中,金恒新材对天风证券的辅导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履行情况良好。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本阶段辅导工作中,天风证券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访谈、网络核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公司历史沿革、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内控制度建设、法人治理结构、业务情况、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企业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
2、开展相关督促工作
(1)督促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协调各中介机构对公司关联关系进行了全面梳理;
(2)针对内控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
(3)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
(4)督促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
(5)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等)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
3、个别答疑
在实际工作中,天风证券与接受辅导人员随时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以及接受辅导人员对相关问题的咨询,天风证券协调各中介机构,采取个别答疑的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康达律所、中勤万信亦为本期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天风证券为金恒新材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期辅导工作按计划进行,辅导工作小组对金恒新材进行了持续尽职调查,协助公司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多次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对辅导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辅导人员针对金恒新材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辅导意见,并督促公司整改规范,本次辅导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募投项目
公司已基本确定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并就募投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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