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1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839391 证券简称:金恒新材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焦作金鑫恒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薛鸿雁先生、谭岚岚女士、黄江文先生、彭德江先生
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协议》。
一、协议签署方的基本情况
截至上述《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协议》签署日,薛鸿雁先生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 41,384,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比例为 41.15%;谭岚岚女士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9,717,35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比例为9.66%;薛鸿雁先生和谭岚岚女士为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江文先生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持有公司 6,006,45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比例为 5.79%;彭德江先生任公司董事,其名下持有的公司 3,591,900 股股份因离婚财产分割需过户给徐润梅女士,目前尚未完成过户。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原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终止,各方终止一切关于一致行动的口头及书面约定,不再受《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约束,各自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相关股东、董事权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协议》的签订为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协议各方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相关
公告编号:2023-014
股东、董事权利。不会对公司的发展规划、主营业务及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挂牌条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协议各方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协议》。
焦作金鑫恒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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