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6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9391 证券简称:金恒新材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焦作金鑫恒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追认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公司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利用自有资金购买了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2023 年 12 月,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共计 3000 万元,所有资金均来自于
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已明确委托理财产品的情形
预计年化
受托方名 产品类 产品名 产品金额(万 产品期 收益类 投资方
收益率
称 型 称 元) 限 型 向
(%)
“乾元
银行 -私享”
中国建设 无固定 浮动收 资产组
理财 (按 3,000 2%
银行 期限 益 合
产品 日)开
放式私
公告编号:2024-011
人银行
人民币
理财产
品
(四) 委托理财期限
无固定期限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追认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对上述委托理财事项予以追认。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相关规定,挂牌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交易涉及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追认委托理财于 2023 年 12 月的最高余额为 3000 万元,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金额为 23543.27 万元,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最高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金资产比例为 12.74%,因此,本次委托理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收益稳定、风险可控。公司安排专门的财务人员对相关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和报告,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上述理财产品持有期间,未发生风险。
公告编号:2024-011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良影响。
五、 备查文件目录
《焦作金鑫恒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焦作金鑫恒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