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焦作金鑫恒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勤信专字【2024】第 054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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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核报告 1-2
二、专项说明 3-7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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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金鑫恒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勤信专字【2024】第 0544 号
焦作金鑫恒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焦作金鑫恒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恒新材”)《关于焦作金鑫恒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金恒新材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说明是否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审核证据作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关于焦作金鑫恒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涉及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修武县金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修武县金鑫炉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修武金恒”)
成立于 2004 年 6 月 24 日,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以现金方式收购刘利辉持有
的修武金恒 51.00%的股权,收购占建持有的修武金恒 49.00%的股权,公司将修武金恒财务报表调整为公允价值进行合并。因刘利辉、占建所持有的修武金恒股权均为代持,修武金恒实际受公司实际控制人薛鸿雁、谭岚岚控制,上述企业合并修正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焦作市湘垚贸易有限公司、焦作市晖隆贸易有限公司、博爱县恒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家贸易公司”)曾为公司的供应商。三家贸易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其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 2022 年报中对三家贸易公司未按照关联方披露,公司现进行信息披露更正。
二、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影响的 2021 年
度及 2022 年度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如下:
(一)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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