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1
关于上海安居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上海安居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安居乐”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安居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仍为季宇之、汪岳瑜、王秋蕾、黄龙跃,由季宇之担任组长。
以上项目组成员均拥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且均为东方投行正式员工,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承担四家以上的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2023 年 7 月至 9 月。
本期辅导主要采用组织自学、现场实地考察、会议讨论、电
话沟通等辅导方法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核查辅导对象在公司设立、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减资、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督导辅导对象明晰产权关系,使股权结构及演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督导辅导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并实现规范运行。
3、协助并督导安居乐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性、完整性,突出主营业务,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
4、重点核查了辅导对象现有诉讼情况,了解诉讼进展及预计负债计提情况,督导安居乐在相关会计处理中具备合理性、谨慎性和准确性。
5、协助辅导对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开展,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完善的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规范进行及会议文件的规范记录。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间,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服务机构,积极配合辅导机构的工作,督促辅导对象学习相关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取得了预期的辅导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现存诉讼、仲裁情况梳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范
辅导期内,辅导企业仍存在未决诉讼案件,辅导小组针对辅导对象报告期内诉讼所涉及的起诉状、调解程序及文件、判决书等文本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并访谈了公司高管及法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以及经办律师等关键人员,查阅了相关会计记录及其凭证依据,了解了诉讼案件的具体过程、确保辅导对象预计负债计提情况等会计处理工作的合理性、谨慎性和准确性。
2、督促辅导对象完善前期披露文件的备查文件整理工作
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内完成的信息披露及履行的审议程序进行逐一核查,发现部分披露文件的备查文件存在着缺失、不规范存放等情况,辅导小组已督促辅导对象完成该项内容规范和整理工作。此外,辅导工作小组还将对公司董监高及信息披露负责人进行信息披露规则专项培训,确保公司未来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问题 1:辅导对象对资本市场法规认识不足
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发现辅导对象及相关人员对资本市场最新法规认识不足,辅导工作小组将结合最新的资本市场法规和动向,采取组织自学、集中授课培训、现场答疑、传达最新资本市场监管动态等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辅导。督促相关人员逐步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理解公众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问题 2:辅导对象的业绩仍待进一步提升
2023 年 1-6 月辅导对象净利润为-7,097,175.28 万元,主要
原因系 2022 年公共卫生事件影响而导致的废气设备招标工作停滞或者推后,本年新增订单未能在上半年完成所致。辅导小组针对上述情况对辅导对象在手订单进行全面梳理,督促辅导对象全力进行推进业务开展,加快招标、制造、安装等各个环节的进度,争取在下半年提升经营业绩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
下一阶段,辅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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