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生医药:关于补发重大诉讼公告的声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01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9411 证券简称:涛生医药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海南涛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重大诉讼公告的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 年 12 月 6 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送达《海南省海口市龙华
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琼 0106 民初 10690 号,判决驳回原告池向东的
诉讼请求。
截至目前,判决书送达已超过十五日,原告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疏忽,该事项未及时披露。现公司补发相关公告,详情 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g.com.cn)发布的《海 南涛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4-014)。
公司对上述失误和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 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规范治理的相关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和准确。
海南涛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