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7
海南涛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录
章程...... 1
目录...... 2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1
第三章股份...... 2
第一节股份发行...... 2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收购...... 3
第三节股份转让...... 4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4
第一节股东...... 4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6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9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0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1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4
第五章董事会...... 16
第一节董事...... 16
第二节董事会...... 19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 23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4
第七章监事会...... 26
第一节监事...... 26
第二节监事会...... 27
第三节监事会决议...... 28
第八章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28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30
第十章通知和公告...... 32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2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32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34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35
第十三章附则...... 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海南涛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由海南涛生医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现股份公司的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名称:海南涛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105 号百方大厦 9A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50.33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及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全心全意为国民健康服务。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药品委托生产;货物进出口;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包装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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