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25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9418 证券简称:控汇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有才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1.议案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公司已聘请其为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
公告编号:2024-003
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符合公司财务审计需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董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和授信额度》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周转需要,自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信用、担保(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方式)、抵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2 亿元的借款和授信额度,上述借款和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原有借款到期续借、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投资并购等业务。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相关借款文件,签署向金融机构借款而作的抵押、担保、质押、保证和授信等有关事宜,并由公司财务部向银行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董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1.议案内容:
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3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此额度内与银行协商开展开票、贴现等业务,具体金额与期限、利率等由公司经营层与银行商定,用途主要用于支付货款,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承兑汇票金额 100%存款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董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审阅报告>》
1.议案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容诚专字[2024]518Z0037 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胡振超、陈爱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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