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25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39418 证券简称:控汇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决策程序等进行核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于《关于公司<2023 年度审阅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的“容诚专字[2024]518Z0037 号”《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如实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关于提名刘少平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候选人刘少平先生完全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本次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胡振超、陈爱玲
2024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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