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2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839432 证券简称:天德泰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北京天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北京天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整体发展规划拟出资设立参股公司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碳中心”)。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其中:北京天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5,0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5.0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60,454,897.86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25,127,925.80 元。
公告编号:2022-011
本次新设参股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15,000,000.00 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4.81%、占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59.69%。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外投资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需经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参股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相关事宜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2018 年 4 月 13 日,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 30 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
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支持海南省设立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场所。
海南建设国际碳市场,是完成“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建立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和金融对外开放先行先试的重要一环。海碳中心将为各类碳金融产品提供有力的资本市场基础支撑平台,碳金融市场的资金汇集作用将为企业转型提供大量资金支持,促进碳排放总量和能耗增量的双降,利用市场化手段推动能源结构调整,服务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
公司通过投资海碳中心涉足相关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拟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公司拟投资设立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海南省地方
公告编号:2022-011
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复设立,公司参股设立海碳中心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持有海碳中心 15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5%,未成为海碳中心第一大股东。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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