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0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39432 证券简称:天德泰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北京天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天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北京天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天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
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相关材料,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符合《证
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符合相关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 2022 年度
公告编号:2023-012
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及议案内容,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
合《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我们认为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金鑫
独立董事:解立民
2023 年 4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