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0
关于广州由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九期)
广州由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由我科技”、“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广州由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安信证券为由我科技建立了专门的辅导小组,辅导小组由王志超、甘强科、万雯婷、樊义、刘虹沁共 5 人组成,其中,王志超、甘强科为保荐代表人,王志超为辅导小组组长。辅导小组全体成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必要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能够胜任由我科技的上市辅导工作。本辅导阶段,辅导小组人员保持稳定,较上期未发生变更。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辅导小组对辅导企业进行的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辅导人员向公司提供相关学习材料和法律法规汇编,并督促
接受辅导人员全面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接受咨询、定期协调、督促整改等多种方式展开辅导工作。辅导过程中注重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指导辅导对象在学习、解决实际问题中不断增强辅导对象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对北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情况向公司进行相关介绍,分析公司调整申报板块至北交所发行上市的可行性;
2、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状况,结合公司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协助公司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明确主营业务及核心竞争力;
3、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沟通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及内控管理情况,向接受辅导人员介绍上市公司监管的最新政策要求,协助其熟悉资本市场及相关法律法规;
4、协调公司参与广东证监局、全国股转公司组织的交流、培训等活动。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本辅导机构的组织协调下,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有: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辅导期内,各证券服务机构对辅导工作给予了高度的
重视,积极配合辅导工作小组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但较上市公司相关要求仍有改善空间。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完善,辅导小组将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督促公司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和公司治理水平。
2、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 60%,公司对前五名客户仍存在一定的依赖。公司拟通过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提供更丰富的产品线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降低客户集中度较高可能导致的负面影响。辅导小组将关注公司客户分散度的情况,督促公司降低主要客户流失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3、根据公司业绩情况,与管理层沟通调整申报板块至北交所发行上市的可行性。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特殊投资条款触发回购义务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投资人签订了附有特殊投资条款的股份
认购协议,协议约定如果由我科技未能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
前实现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科创板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则认购人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按照约定受让认购人届时持有由我科技的全部或部分股份。
公司积极与投资人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对特殊投资条款进行重新约定。后续辅导期间内,辅导小组将持续关注对赌协议的沟通进展情况。
2、消费电子行业需求下滑的风险
2022 年以来,新冠疫情和俄乌冲突等增大了全球经济发展的风险与挑战,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上升。消费电子行业作为面向亿万消费终端的产业,受宏观环境不利影响较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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