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5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839452 证券简称:鑫雅豪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深圳市鑫雅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鑫雅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8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终止深圳市鑫雅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198号),因公司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
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自2023年9月25日起复牌,并于2023年10月17日
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鑫雅”。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联系人:崔先生
公司联系电话:0755-84080800
主办券商联系人:胡女士
主办券商联系人电话:0755-82707882-1053
深圳市鑫雅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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