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839458 证券简称:兴中能源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中山兴中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以来至2023年12月31日已经取得股份登记函的股票发行共两次。截至2017年12月31日,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及专户利息收入已使用完毕,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2018年4月19日,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山兴中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541号文)的确认,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20.00万元。
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开始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使用募集资金84,239,329.79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438,596.2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399,266.50元;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5日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针对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开户行:浦发银行中山小榄支行,账号:15020078801900000054),
并与主办券商、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于2018年3月28日向该募集资金专户缴存了股权认购款人民币9,520.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4月4日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8〕020335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确认。
针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建立了《中山兴中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规范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一)2023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付雅特生储能项目第二期合同款:1,058,250.00元;
2.付购逆变器款:2,067,329.00元;
3.付东溢新材料项目款:1,015,383.60元;
4.付中山港口加工区项目工程款:405,731.40元;
5.付德冠项目工程款:1,567,570.15元;
6.付赛科项目工程款:746,380.80元;
7.付购光伏组件款:5,600,000.00元
8.截至2023年11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48,186.16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548,160.90元)。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第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已低于募集资金总额5%且不超过50万元,可以从专户转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后,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转出全部余额及利息52,335.85元,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2023年募集资金余额用途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8日,根据子公司兴海能源工程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计划,短期内暂不需要本公司投入更多资金,且经与子公司的合作股东协商,二期注册资本尚未支付。经研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减轻公司的财务负担,提升经营效率,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的用途调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金额12,399,266.50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3.48%,主要包含原用途为计划实缴控股子公司“兴海能源”的二期注册资本金额12,080,761.25元和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剩余的利息收入。
该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流程,详见《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余额及销户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销户。
销户情况: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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