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6
证券代码:839461 证券简称:粤鹏环保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粤鹏环保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粤鹏”)因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水支行申请银行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公司为该笔银行贷款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水支行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刘宜德先生及其妻子易金华女士,为该银行贷款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水支行提供担保。上述贷款的具体金额、利息、期限及担保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 部门审批情况本次对外担保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粤鹏环保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7 日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工业园区(城西二期)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工业园区(城西二期)
注册资本:40,000,000 元
主营业务:饲料添加剂生产,危险废物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法定代表人:刘宜德
控股股东:深圳粤鹏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刘宜德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无
2、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等级:BB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53,146,458.52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22,845,229.66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24,809,377.44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 53.32%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 53.32%
2022 年 12 月 31 日营业收入:68,160,234.09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税前利润:2,106,937.87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净利润:2,106,937.87 元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其它情况:无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粤鹏因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水支行申请银行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含 300万元)。公司为该笔银行贷款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水支行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刘宜德先生及其妻子易金华女士,为该银行贷款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水支行提供担保。上述贷款的具体金额、利息、期限及担保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一) 担保原因
上述对外担保有利于补充全资子公司江西粤鹏的运营资金,是子公司江西粤鹏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子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子公司的发展。
(二) 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上述对外担保有利于补充全资子公司江西粤鹏的运营资金,是子公司江西粤鹏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子公司江西粤鹏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子公司的发展。
公司对子公司江西粤鹏债务的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且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粤鹏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水支行的贷款,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刘宜德先生及其妻子易金华提供担保。上述贷款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上述对外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能有效改善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优化公司融资结构、补充子公司的运营资金,满足其各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五、 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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