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2
公告编号:2023-050
证券代码:839463 证券简称:时代光影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北京时代光影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3 月 1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3 月 1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与广东卫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后向法院提交撤诉
申请书,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准许撤诉的
民事裁定书。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时代光影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梓
公告编号:2023-050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被告
姓名或名称:广东卫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符慧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与被告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签订
了电视剧《一个都不能少》《我的不惑青春》的《电视节目播映权合同》,授权期限叁年,授权费共计 41,509,700 元。原告按约履行了全部义务,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陆续向原告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16,603,880 元至今未付,被告存在违约行为。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版权授权使用费共计 16,603,880 元;
2、依法判令被告因支付违约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计算标准:自原告第一次催款之日起算,至被告全部支付完毕为止,以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 4.75%的贰倍计算);
3、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法院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作出民事裁定书(2023)粤 73 民初 2640
号,准许原告北京时代光影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50
结合公司目前状况,本次诉讼将对公司经营产生有利影响。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的目的是加快公司资金的回收,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各方已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电视节目播映权合同>之补充协议》。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粤 73 民初 2640 号
(二)《<电视节目播映权合同>之补充协议》
北京时代光影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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