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8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9463 证券简称:时代光影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北京时代光影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3 月 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3 月 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与广东卫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后向法院提交撤诉
申请书,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关于撤诉的
民事裁定书。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名称:北京时代光影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梓
公告编号:2024-016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被告
名称:广东卫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符慧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与被告于 2022 年 1 月签署了《电视节目广播权许可合同》,
内容为原告授予被告电视剧《星辰大海》的电视广播权,授权期限自被告广东卫视频道黄金时段首次播出之日起叁年,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仟贰佰肆拾万肆仟伍佰元整(¥12,404,500.00元)。合同生效后,
原告依约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且该剧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在广东卫
视频道首播,于 2022 年 2 月 7 日播毕。
该剧首轮播毕后,原告多次催告被告支付合同款项,但被告始终未予以支付。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电视剧《星辰大海》广播权授权费用 12,404,500.00 元;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民事裁定书
(2024)粤 73 民初 3718 号,裁定原告北京时代光影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公告编号:2024-016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结合公司目前状况,本次诉讼将对公司经营产生有利影响。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的目的是加快公司资金的回收,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各方已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电视节目播映权合同>之补充协议》。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粤 73 民初 3718 号
(二)《<电视节目播映权合同>之补充协议》
北京时代光影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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