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9466 证券简称:春水堂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常州春水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10 点 30 分。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466 春水堂 2024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华世为律师事务所周锋、郭学强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宝安区互联网产业基地 A 区 5 栋 3 楼春水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总经理蔺德刚汇报公司 2023 年度工
作情况。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孟祥龙汇报公司 2023 年
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2023 年度审计报告》议案
审议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春水堂健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鹏盛 A 审字[2024]00092 号)。
(四)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汇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
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www.neeq.com.cn) 上公布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02)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 要》(公告编号 2024-003)。
(五)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汇报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六)审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议案
审议由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关于常州春水堂 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鹏盛 A 核字[2024]00028 号)(公告编号:2024-004)。
(七)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公司近期有三位董事因个人原因辞职,其中两位董事未推荐其他候选董 事。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其他董事正 常履行职务,公司决定修改条款减少董事名额,修改后并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告编号:2024-005)。
(八)审议《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受
聘期间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勤 勉尽责地履行了义务、客观公正地发表了意见。鉴于此,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公司拟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机构信息等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九)审议《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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