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3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839472 证券简称:亮威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亮威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9 日 9:30。
公告编号:2021-013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472 亮威科技 2021 年 9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250 号 B618 室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利润分配预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00 万元(税
前)。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告编号:2021-013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 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省份证复印件、委
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9 日 9:15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250 号 B618 室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伊敏 13402162270
(二)会议费用:因参会产品的餐费、交通费由参会股东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亮威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亮威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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