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4
证券代码:839482 证券简称:旭彤电子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6 月 3 日,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
交拟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出席监事 3 人,同意 3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14)。
二、 本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解除限售情况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发布《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共 14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3,504,000 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公司普通股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5,640,000 股的 13.67%,无预留权益。
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西安
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所涉及的股
份登记。
(二) 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调整情况
1、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成就
2023 年 4 月,第一个限售期所有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条件均成就。第一个限
售期为 2022 年 4 月 11 日-2023 年 4 月 10 日,限售比例为 10%,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股份数 350,400 股,实际可解除限售股份 200,400 股。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即 2022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为:2022 年扣非归母净利
润(调整后)不低于 1,800 万元。根据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
告》,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扣非归母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
费用)19,036,978.26 元,达到第一个解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已办理完毕。
三、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取得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计算。
解除限售安排 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次解除限售 12 个月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1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次解除限售 24 个月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45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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