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8
证券代码:839482 证券简称:旭彤电子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
订稿)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上述议案将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出席监事 3 人,同意 3 票。
一、本次调整的内容
调整前: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
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若对应年度整体业绩考核目标完成率低于 100%,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售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如下: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2022 年 2022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调整后)不低于 1,800 万元
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 2023 年 2023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调整后)不低于 2,160 万元
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 2024 年 2024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调整后)不低于 2,592 万元
解除限售期
调整后: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
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若对应年度 整体业绩考核目标完成率低于 100%,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售性 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如下: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2022 年 2022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调整后)不低于 1,800 万元
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 2023 年 2023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调整后)不低于 2,160 万元
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 2024 年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380.54 万元
解除限售期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完成率(Am)=2024 年度营业收入/6,380.54 万元*100%
业绩完成度 对应解锁比例
Am≥100% 100%
80%≤Am<100% 90%
Am<80% 0%
注:1、上述指标均以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 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二、本次调整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一)受行业环境影响,多家同行业上市公司2023年度业绩下滑
根据中邮证券研究报告《业绩短期承压,关注需求恢复和新增长两条主线》 显示,其追踪的68只军工标的,2023年共实现营收4,117.86亿元,同比增长4.57%, 共实现归母净利润284.08亿元,同比减少14.44%;2024年第一季度,共实现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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