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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6 16:29:46 股吧网页版
旭彤电子: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6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39482 证券简称:旭彤电子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4 年 6 月 4 日,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因《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的议案》涉及关联董事相征、刘明辉、梁锋、张竹共四人,因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上述议案直接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的议案》,出席监事 3 人,同意 3 票。
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6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股权激励)》(公告编号:2024-012)、《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9,694,000 股减少为 28,117,200
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 29,694,000 元减少为人民币 28,117,200 元。

根据《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 )》,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15,76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5.31%。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

公告编号:2024-027

不超过 3,487,572.29 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及时披露通知情况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因此公司债权人可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通知债权人,并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在《华商报》
上刊登减资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 年 6 月 20 日至 2024 年 8 月 3 日,每个工作日 9:00-17:
00。

2、申报地址及申报材料送达地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西安软件园唐乐阁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张竹

联系电话:029-87607812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书面申请、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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