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12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839482 证券简称:旭彤电子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 400 万元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
根据贷款银行要求,中国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贷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以其名下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三路西南区研发楼 1 幢 10302 室
(软件园唐乐阁办公场地),面积 1,005.52 平米的房产提供抵押;
(2)拟由公司法人刘明辉及其配偶李健华对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贷款要求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抵押资产向银行申
请贷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刘明辉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抵押资产向银行申
请贷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4-032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刘明辉
住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法人、总经理、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李健华
住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
关联关系:系公司股东、公司法人、总经理、董事刘明辉先生的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更持续发展的正常所需,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属于正常的银行贷款业务,且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公司属于单方面受益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属于公司受益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为准。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后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对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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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活动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系关联方为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是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起到积极作用。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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