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1 17:31:38 股吧网页版
联合同创: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1


证券代码:839484 证券简称:联合同创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 9:3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484 联合同创 2023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进行见证。
(七)会议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茶光路南侧深圳集成电路设计应用产业园 105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为全面反映公司 2022 年经营成果,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客观、详细的评价和分析,为广大投资者及股东提供依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指引—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公司》、《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分别为 2023-001、2023-002。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 2022 年度公司的各项工作编制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 2022 年度公司各项工作等编制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2年度经营和管理结果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3-198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六)审议《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闲置资金的保值增值,该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
(七)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15,349,394.58……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