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28 15:52:03 股吧网页版
联合同创: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8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39484 证券简称:联合同创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小鹏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客观全面反映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成果,为广大投资者及股东提供依

公告编号:2023-012

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公司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创新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0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春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董事姜阳女士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提名李春光先生为新任董事。

李春光先生,197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

年 7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职于 TCL 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999 年 10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职于 TCL 移动通信有限公司;2006 年 7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职于深

圳市联合同创科技有限公司;2012 年 6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职于惠州市友联兴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8 年 5 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任董事李春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0%,不属于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与现任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任职资格。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联合同创:董事任免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联合同创:2023 年第一次临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