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5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39491 证券简称:尊地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尊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尊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新诚信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深圳新诚信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自 2023 年 8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交易公司股票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方式 交易数量(股) 交易价格
2023 年 8 月 16 日 买入 集合竞价 50,000 3.25 元/股
2023 年 8 月 21 日 买入 集合竞价 50,000 1.7 元/股
2023 年 8 月 24 日 买入 大宗交易 300,000 1.25 元/股
2023 年 8 月 29 日 买入 集合竞价 99,000 1 元/股
2023 年 9 月 5 日 买入 大宗交易 1,500,000 1 元/股
2023 年 11 月 6 日 买入 大宗交易 500,000 1 元/股
2023 年 11 月 10 日 卖出 大宗交易 450,000 1 元/股
二、本次事件的处理
(一)公司经与上述股东确认,本次短线交易的发生事由于其对相
公告编号:2023-022
关规定和新三板股票操作系统不熟悉所致,不存在利用内部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根据《证券法》第四十条规定:“上市公司、 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深圳新诚信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上述交易产生的收益为 0 元,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
(三)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尊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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