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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4-23 21:52:20 股吧网页版
中电科技: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23


北京中电拓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制度,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和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13: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罗超、蒋伟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2018年经营情况,编制完成《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说明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召开情况、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等。
(三)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勤勉、诚实地履行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以未分配利润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计5,280,000元。《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布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五)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财务情况所做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六)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所做的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七)审议《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审核、鉴证、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八)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布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此项事宜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公司授予总经理、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审批,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应购买理财产品事宜。

因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2017年10月公司向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借款700万元,2018年9月以续借形式公司再向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借款700万元,盛学之以其名下房产(东城区东中街40号2号楼4层401号)作为抵押物担保,盛国辉为该借款提供保证。

2017年9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申请人民币7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年,公司董事盛学之先生以其名下房产为公司向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申请人民币7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自签订担保合同之日起有效期2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通过盛学之以及盛国辉为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的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其中盛学之以其名下房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盛国辉提供保证担保。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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