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7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39502 证券简称:通普股份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通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向银行借款暨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了满足经营需要,拟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迎宾支行申请金
额 4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借款年利率不超过 5%,还
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上述具体借款金额、借款年利率及借款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该借款由孙宇佳及胥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委托哈尔滨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其中孙宇佳以持有的公司股份
22,714,769 股向哈尔滨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同时由孙宇佳及胥军为哈尔滨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孙宇佳及胥军上述担保及反担保均为无偿提供。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银行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本议案由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故为公司单方受益,免于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公司共有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出席 5 人,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议案审议通过。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4-035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胥军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乐街 79-5 号天悦小区 9 栋 2 单元 202 室
关联关系:胥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的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孙宇佳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乐街 79-5 号天悦小区 9 栋 2 单元 202 室
关联关系:孙宇佳女士为公司股东,与胥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担任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董事、财务负责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为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且能够有效地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能够保证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了满足经营需要,拟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迎宾支行申请金
额 4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借款年利率不超过 5%,还
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上述具体借款金额、借款年利率及借款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该借款由孙宇佳及胥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委托哈尔滨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其中孙宇佳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22,714,769 股向哈尔滨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同时由孙宇佳及胥军为哈尔滨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孙宇佳及胥军上述担保及反担保均为无偿提供。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是支持公司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为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风险。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通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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