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39506 证券简称:泽众园林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4 月 2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3 月 15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4 月 26 向本公司送达了(2023)渝 0113 民
初 7455 号应诉通知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重庆一叶之秋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蒲仁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的合同相对人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靖
公告编号:2023-016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496639.95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 496639.95 元
为基数,自 2022 年 4 月 20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加计 50%计算至被告付清全部货款时为止),现暂计算至 2023 年 1 月
10 日,约为 20289.81 元,以上合计金额为 516929.76 元;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2021 年 10 月 20 日,原、被告签订《泽科·空港中心二期景观工程仿石砖
采购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仿石砖产品,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发生争议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起诉等内容,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交付了仿石
砖,货款共计 976639.95 元,但被告仅支付了货款 480000 元,至今尚欠 496639.95
元。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拒不支付,因此,被告除了应向原告支付货款外,还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受到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诉讼对公司财务影响较小。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积极准备开庭所需资料。
公告编号:2023-016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3)渝 0113 民初 7455 号。
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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