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5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39506 证券简称:泽众园林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7 月 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6 月 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有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向本公司送达了(2023)渝 0113 民
初 8829 号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重庆汇坤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锡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的合同相对人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靖
公告编号:2024-001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1 年 11 月 1 日,被告因承接“重庆市渝北区泽科空港中心二期景观工程”
施工需要与原告签订《机械承揽协议》,双方就关于所使用机械及使用方式、关于机械的使用目的、机械型号及服务费、机械服务费支付方式、甲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2022 年 1 月 19 日经原、被告
双方对账确认协议履行期间原告共提供了 136221.05 元的服务,按照协议约定被告按时支付的对应款项,现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拒不支付相应的款项,已构成违约。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机械服务费 136221.05 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以
136221.05 元为基数,从 2022 年 7 月 20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截止起诉之日暂计 500 元;
二、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四)反诉的内容及理由
因原告在 2022 年疫情期间召集工人至被告办公地暴力催收,导致被告员工受伤,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一、被告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汇坤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货款 136221.05 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以欠付服务费
金额为基数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按年利率 3.65%计算至服务费付清时为止);
二、驳回原告重庆汇坤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告编号:2024-001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1517.21 元,由被告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受到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诉讼对公司财务影响较小。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按判决执行。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渝 0113 民初 8829 号。
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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