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1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9506 证券简称:泽众园林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3 月 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2 月 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向本公司送达了(2024)渝 0113 民
初 3119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靖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重庆基舁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烽
公告编号:2024-009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的借款人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王烽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的借款人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二被告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向原告借款 1101197 元,二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
据,约定原告将款项支付至被告一法定代表人王烽的账户上,同时约定二被告应
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将借款归还给原告。当日原告便将 1101197 元转入被告
二账户中,现借款期限早已届满,原告多次催告二被告归还借款无果。
现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诉讼,望判如诉请。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101197元,并支付逾期利息45万元(该
利息是暂计至起诉之日的,实际以 1101197 元本金为基数,从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起按照四倍 LPR 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本案起诉总额暂计为 1551197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09
该诉讼对公司财务影响较小。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积极准备资料。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4)渝 0113 民初 3119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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