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9506 证券简称:泽众园林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 月 3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 月 15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向本公司送达了(2024)鲁
0103 民初 3654 号民事调解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山东泓澍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子鸣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的合同相对人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靖
公告编号:2024-015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2 年 6 月 16 日、2022 年 9 月 1 原被告分别签订《融汇爱都 C 地块园林
景观施工承包项目沥青分包合同》、《融汇城 A4 地块二期园林景观工程沥青分包合同》,原告对被告承接的融汇爱都 C 地块园林景观施工程、融汇城 A4 地块二期园林景观工程铺装沥青。合同价分别为 478271.55 元、783382.36 元,结算价分别为 479172 元、729208 元,并约定工程款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7%。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约定已全部施工结算完毕,但被告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截至起诉之日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 758380 元,对该欠款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无奈之下特诉至贵院,望贵院依法判决。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欠款 758380 元,并支付违约金 120838 元。
二、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一、被告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欠付原告山东泓澍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
司应付未付工程款 721128.6 元,工程款支付方式为自 2024 年 3 月起至 2024 年 10
月止每月 30 日前支付 90141.08 元,款项支付至原告山东泓澍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济南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家庄支行开设的 2050 0031 742050000107 01 账户内;
二、若被告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期限按时足额付款,原告山东泓澍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未付工程款及利息(利息计算方
式:以全部未付工程款为基数,自 2023 年 11 月 9 日起至全部付清之日止,按年
利率 5.325%计算)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被告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完毕第一笔款项后二个工作日内原告山东泓澍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
公告编号:2024-015
限公司的保全措施;
四、原告山东泓澍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放弃本案中主张的违约金及律师费、保全保险费,待《融汇城 A14 地块二期园林景观工程沥青分包合同》、《融汇爱都 C 地块园林景观施工承包沥青分包合同》项下的质保金到期后另行向被告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主张权利。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 12592 元,减半收取计 6296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均由被告
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2024年4月30日前支付至原告上述账户内。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本次被诉影响公司声誉。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诉讼将影响公司流动资金。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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