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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30 15:31:38 股吧网页版
泽众园林:诉讼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30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839506 证券简称:泽众园林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9 月 2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9 月 1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9 月 28 向本公司送达了(2024)渝 0113 民
初 19484 号应诉通知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重庆诚盛灯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洋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合同相对人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靖

公告编号:2024-034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3年12月8日被告因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之需,与原告签订了《融汇城 A14三期园林景观工程灯具采购合同》,约定被告在原告处购买灯具等产品,合同签订后被告支付货款总额的 30%作为定金,货到现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货款总额的97%,剩下 3%作为质保金,发生争议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起诉,双方还约定了其他事项。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被告的进度要求,向被告交付了灯具产品,双方办理了对账结算,被告欠原告货款 40891.28 元。对账后,被告只支付了部分款项,原告在预扣总价款 3%的质保金后,被告还需支付货款 27685.16 元,因被告未付款,原告进行了催告但无结果,遂产生纠纷。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 27685.16 元和资金占用损失费(该损
失从 2024 年 5 月 30 日起以 27685.16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5 倍计算资金占用费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截至起诉之日暂计 132.89 元)合计金额暂计 27818.05 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本次被诉将影响公司声誉。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诉讼将影响公司流动资金。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4-034

积极准备应诉资料。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2024)渝 0113 民初 19484 号应诉通知书。

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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