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30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39506 证券简称:泽众园林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9 月 2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9 月 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9 月 29 向本公司送达了(2024)渝 0113 民
初 17056 号应诉通知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重庆迅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明德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合同相对人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靖
公告编号:2024-035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0 年 1 月,因被告承包阳光城翡丽云邸园林景观及综合管网工程种植土
采购需要,于 2020 年 1 月 3 日与原告签订了《阳光城翡丽云邸园林景观及综合
管网工程种植土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泽众(采硬)2020(001)号。合同约定由原告供给被告所需的种植土并负责运输,且合同约定暂定含税总价为 274800.60 元。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供给被告种植土后,并开具了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与被告公司经办人就供给总量进行了多次对账,但截止起诉之时,被告尚有 63146.5元未支付给原告。现被告已违约,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诉至贵院,望贵院支持原告诉求为谢。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请求贵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运输费 63146.5 元及违约金 27480 元;
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本次被诉将影响公司声誉。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诉讼将影响公司流动资金。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积极准备应诉资料。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告编号:2024-035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2024)渝 0113 民初 17056 号应诉通知书。
重庆泽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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