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3
公告编号:2021-019
证券代码:839508 证券简称:摘牌金昊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
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
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按照规定 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6日起停牌。
二、终止挂牌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 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于2021 年10月15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248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 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 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 请。
三、摘牌整理期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
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
公告编号:2021-019
四条规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日起复牌,并将于2021年11月15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金昊”,证券代码为 839508,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人,或者股东超过200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接受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李代权
联系方式:0743-4223555
主办券商联系人:曾丽娟
联系电话:0731-85832376
特此公告。
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