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4
公告编号:2020-013
证券代码:839508 证券简称:金昊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审计机构尚未取得充分审计证据
公司地处湖南省泸溪县,由于受当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管控措施影响,公司财务人员复工较晚,影响财务、经营数据整理的进度,同时疫情管控也影响了部分需以现场方式开展的审计工作进度,导致审计报告无法按期出具。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0 年 6 月 24 日
(五) 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正在编制 2019 年年报非财务部分,为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将组织财务人员全面、快速地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
二、 其他事项
公告编号:2020-01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 2019 年年度报告已编制部分内容,会计师事务所已实施预审计工作,目前已完成审计风险评估与审计计划阶段工作和部分实质性审计工作,但现场审计工作尚未全面开展。
三、 风险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在疫情影响因素消除后两个月内,公司
应当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原则上不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如公司不能按照上述规
定及时履行 2019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义务,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转让及终止挂牌的风险,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风险。
四、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代权;
联系电话:0743-4223555;
电子邮箱:lidaiquan001@qq.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泸溪县武溪镇工业园
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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