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2
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0 年 5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信息披露
第九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一章通知
第十二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三章修改章程
第十四章诉讼、仲裁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由湖南金昊铝业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泸溪县武溪镇工业园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4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环保、科技、合作、共赢。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拟定为:涂料、油墨及类似产品的制造生产及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铝、锌基合金粉及其他金属粉末(涉及危险化学品凭许可证 方可经营)生产及销售;自热方便食品发热包、铝热剂(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除
外)生产及销售;新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铝、锌、锰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 政策允许的矿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民族工艺品销售(不含文物);技术咨询 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发行股份共 3940 万股,
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认购的股份数(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 认购股份数(万股) 占公司股本比例 出资方式
1 苏州国宝投资管理企业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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