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7-10
公告编号:2020-033
证券代码:839508 证券简称:金昊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国宝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实际控制人邹国宝、邹岳龙针对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出具了《承诺函》,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1.以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2.以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提出有效反对或弃权票的股东。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具体价
格以双方协商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公告编号:2020-033
自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挂牌事项起 60 个自然日内,为本次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回购书面申请文件包括由异议股东盖章或签字的股份回购申请、异议股东身份资料(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以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等方式交至公司。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承诺人及承诺人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所持公司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
四、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购事宜具体信息联系:
联系人:李代权;
联系电话:0743-4223555;
邮箱:rade@hnjinhao.com.cn;
联系地址:湖南省泸溪县武溪镇工业园区
特此公告。
湖南金昊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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