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839523 证券简称:利丰智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审
议通过:
选举高娜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4 月 25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原职工代表监事彭建峰离职,公司监事会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规定,经过公司职工大会审议选举高娜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高娜,女,198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 8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独山子利丰电子有限公司销售代表;2011 年 3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利丰
市场部产品经理 ;2015 年 10 月任奎屯思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3 月任
利丰智能客户经理;2019 年 8 月至今任利丰智能销售总监。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公告编号:2022-011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监事的任命保证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整性,满足了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大会决议》
新疆利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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