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3
证券代码:839534 证券简称:深圳园林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3
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园林
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因本次股
票发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的议案》。
现就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中股票认购事宜制定如下认购办法:
一、在册股东股份优先认购办法
(一)在册股东的认定
在册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止在中国结算登记有限责任股份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二)股权登记日
在册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8日。
(三)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3年12月30日发布的《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
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在《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股票的优先认购权。因为本次股票发行确定了认购对象应以现金认购股票,所以公司现有股东无本次发行股票的优先认购权。
二、股票发行新增投资者认购办法
根据本次《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 1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50元每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000,000元。
认购对象需与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后才能参与本次股票发行,并按照本公告的缴款方式进行股份认购,缴纳认购资金,否则认购无效。
三、新增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缴款时间
本次股票发行的缴款起始日为2017年9月18日(含当日),缴款截止日为2017年9月19日(含当日)。
(二)认购程序
1、2017年9月19日18点前,认购人将认购资金汇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截至2017年9月19日18点,认购资金未足额到账的,视为放弃认购。
3、认购人将认购资金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当日,应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公司或者扫描后发邮件送至陈勇忠,同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55-25592508-8088,公司传真:0755-25592508,电子邮箱:892390290@qq.com。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深圳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账 号:8110 3010 1310 0161 224
(四)股份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公司确认认购人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通知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注意:汇款时,收款人户名、账号应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汇款金额必须以认购人意向认购协议所需的认购资金为准,请勿多汇或少汇资金。法人股东汇款人账号、户名应为认购人本公司,汇款用途填写“深圳园林股票发行认购款”。
四、 提醒注意事项
(一)公司的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8:00。截止2017
年9月19日18点,认购资金未到账将视为放弃认购。
(二)认购资金必须以股份认购人为汇款人,并汇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指定账户。在汇款单备注栏中注明股份认购,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人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三)对于认购方在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公司将通过电话与认购方及时联络,以保证认购的顺利完成;对于因认购方联系电话无法联系而引起的各种责任或问题将由认购方自行承担。
(四)对于在2017年9月19日18点之前收到认购方的汇款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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