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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27 18:13:27 股吧网页版
嘉博设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27


证券代码:839537 证券简称:嘉博设计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 116 号立洲总部大厦 11
层公司会议室签署拟以人民币 4,825,978.58 元(根据福建中诚信德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闽中德(2022)专审字第 060 号审计报告,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福州嘉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收购福州嘉景装
饰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其中以人民币 1,689,092.50 元收购洪其祥持有的福州嘉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5%的股权,以人民币 1,689,092.50 元收购陈财强持有的福州嘉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5%的股权,以人民币 1,447,793.58 元收购李日强持有的福州嘉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福州嘉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
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30%以上。” 及《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合并报表总资产 189,898,731.77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2,197,382.26 元。本次股权收购总金额为 4,825,978.58 元,标的公司资产总额为 4,928,696.82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2.60%,标的公司资产净额为 4,825,978.58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经审计资产净额的 4.30%。因此,公司本次购买资产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对外收购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日强回避表决。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洪其祥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 66 号中福西湖花园南福楼 30-31G 室

2、自然人

姓名:陈财强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 66 号中福西湖花园东福楼 5C 室

3、自然人

姓名:李日强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 66 号中福西湖花园西福楼 23C 室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日强持有福州嘉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0%的股权,并担任福州嘉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监事。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福州嘉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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