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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9-13 17:13:26 股吧网页版
寓米网: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13



公告编号:2021-016

证券代码:839538 证券简称:寓米网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广东寓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东寓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涵(2021)144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9 月 10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9 月 1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广东寓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寓米网),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沙湾大道 6 号自编 3 房。

张晚华,男,1973 年 5 月出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公司董事长

兼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16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20 年 11 月 4 日、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晚华

所持股份 12,666,666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3.33%。如果上述股份被全部行权,将导致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截至 2021 年8 月 30 日,寓米网补充披露上述股份冻结事项。

寓米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一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张晚华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及时告知重大事项,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作为时任董事长兼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做出如下决定:

对广东寓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张晚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1-016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财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监管措施,公司将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广东寓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广东寓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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