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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30 17:15:37 股吧网页版
寓米网:太平洋证券关于广东寓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30



太平洋证券

关于广东寓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太平洋证券作为广东寓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2019 年年报审查、沟通过程,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广东寓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披露 2019 年报的同时,对 2017、2018

年度报告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广东寓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20】第 01015 号)和《广东寓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中

喜专审字【2020】第 00496 号),公司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为:“公司对 2016 年、

2017 年管理的门店业务数据进行全面自查,根据管理顾问协议与门店进行对账 并追缴应收的管理顾问费,补充或更正确认应收款项及营业收入。并对 2016 年 至 2018 年部分其他存在跨期的交易事项进行更正,同时相应调整相关税费及费 用成本。”

寓米网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向主办券商发送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主办券商自获悉

寓米网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后,要求公司提供差错更正相关支撑材料并就主办券商提出的反馈问题予以答复,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充分回答主办券商提出的问题且未能按照主办券商的要求补充支撑材料,主办券商未能完成对差错更正事项的事前审核工作。

主办券商要求公司提供本次审议本次年度报告、差错更正等事项的全部会议文件,其中包括董事会会议全套文件及临时公告。根据公司提供的会议文件显示,公司一名董事对董事会中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更正报出》《公司 2017 年年报及摘要更正报出》九项议案未予确认。

异议董事的具体反对意见为:

1、对前三年更正后的数据存疑,2019 年的财务数据是基于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得出,因此对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亦存疑;

2、公司实际控制人兼大股东张晚华与异议董事所属公司签订的《股份回购协议》已触发约定回购条款,异议董事所属公司已向张晚华发送回购函,要求按照协议进行回购;

3、公司 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现金流编辑错误;

4、因公司业务受新冠疫情影响巨大,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应当做出相应调整;

5、审议文件中《审计报告》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签署盖章,无法判断两份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6、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必要性和合规性存疑,建议待进一步深入说明后再审议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7、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兼大股东张晚华为自身利益利用公司不正当的回避回购异议董事所属公司的股份,此次会计差错更正之前,因公司未达到承诺的业绩,已触发大股东股份回购义务,公司在反对意见的董事所属公司已发送股份回购函后修改财务数据,使得公司实际控制人兼大股东张晚华无需承担股份回购义务,严重侵犯了异议董事所属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主办券商自 2020 年 1 月为寓米网预约年报披露时间后,多次向挂牌公

司发送年报编制、披露有关的培训课件,且持续与公司沟通年报审核、披露事项,要求公司提前提供年度报告初稿、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文件和其他年报审核相关的支撑材料等资料。

主办券商要求寓米网提供《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和《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公司一名董事未对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予以确认,具体异议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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