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5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苏州格朗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苏州格朗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164号),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自2023年9月25日起复牌,并于2023年10月17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格朗”。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周律师
联系电话:18251181250
邮箱:18251181250@163.com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66号凤凰广场15楼
(二)券商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027-87718750
邮箱:mami@tfzq.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17号天风大厦
特此公告。
苏州格朗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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