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9
公告编号:2022-016
证券代码:839549 证券简称:永星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永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 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 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 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
和基本情况。 和基本情况。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告编号:2022-016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江苏永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永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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