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05
证券代码:839549 证券简称:永星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永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苏永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永星股份”、“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苏永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永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现有股东不作优先认购安排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依据《江苏永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司向南京新流域创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
发行 964,630 股,每股 15.55 元,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3.00%,拟募集资金
14,999,996.50 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止,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公告编号:2023-005
并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 23-00012 号《验资报告》,发行对象累计实际认购964,630 股,实际认购金额 14,999,996.50 元。
2021 年 5 月 20 日,本次股票发行备案申报材料已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受理编号:DF20210520002。2021 年 5 月 30 日,永星
股份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21]1469 号《关于对江苏永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
完成了新增股份的登记,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并未使用相关资金,新增股
份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永星股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制度等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了约定。2021 年年度,永星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重大违反《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制度的情形。
公司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32050177863600001545;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14,999,996.50
元,已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存入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7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国金证券签署《江苏永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永星股份本次通过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总额为 14,999,996.50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其中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4,999,996.50 元,用于江苏永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760 吨聚酯类光电材料单体(600 吨 BF-1、400
吨 BF-2、400 吨 BF-3、360 吨 BF-4)及 750 吨工业硫酸钠、600 吨工业石膏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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