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2
公告编号:2022-071
证券代码:839551 证券简称:远茂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6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建波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方小桃因在外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2-071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提交了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并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获得受理。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和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自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来,公司一直与中介机构密切合作,积极推动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目前,根据公司持续经营发展以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经公司认真研究和审慎考虑,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阮永平、姚建国和方小桃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
关议案。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2-071
《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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