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06
国融证券
关于上海润杰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上海润杰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 重 大 债 务 违 约 等 财 务 风 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在日常持续督导工作中,发现上海润杰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及时披露与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因执行合同或与合同有关的争议的 仲裁事项。
主办券商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编号为(2020)沪 02 执 1223 号上
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 会作出的(2020)中国贸仲京(深)裁字第 0117 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 力。该裁决书确定:上海润杰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广东中科进出口
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 1,680,000 元及利息、律师费人民币 260,000 元、仲
裁费人民币 88,443 元。裁决生效后,上海润杰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 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支付义务,故广东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向上海润杰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
令,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裁决确定的义务,因上海润杰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未能自觉履行生效裁决确定的义务,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作出了(2020)沪 02 执 1223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一)
被执行人上海润杰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履行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作 出的(2020)中国贸仲京(深)裁字第 0117 号仲裁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上海润杰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 人民币 2,051,127.43 元及相应利息,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三)银行存款不足之数,查封、扣押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上海润杰 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0 年 12 月 17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20)沪 02 执恢
850 号执行裁定书,对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森下达限制消费令。
主办券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查询,获悉公司存在仲裁及被 执行事项后,立即督促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挂 牌公司仍未向主办券商提供仲裁文书、执行文书等相关材料,也未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中国贸仲京(深)裁字第 0117
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内容,挂牌公司涉案金额超过 2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属于重大仲裁。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 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有被冻结和划拨的风险,银行存款 不足之数,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有被查封、扣押或拍卖、变卖的风险,且公 司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风险事项进展情况,并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公司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 将及时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国融证券
2021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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