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19
公告编号:2021-030
证券代码:839558 证券简称:通明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通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情况
浙江通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因工作人员失误,《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的部分内容需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通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
向发行说明书>》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拟增资不超过 353.3668 万股(含 353.3668 万股),每股价格为人
民币 1.5 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30.0502 万元(含 530.0502 万元)。具
体内容见《浙江通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为 2021-022。
监事会已对定向发行说明书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就《浙江通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一致认为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的《定向发行说明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1-030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与认购对象就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江通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协议》,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
监事会已对认购协议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就《浙江通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协议》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票发行中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书》,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均合法有效,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自愿,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该合同合法有效。《股份认购协议》对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股份数量、认购方式、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作了约定。该股份认购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就本次发行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更正为:
(一)、审议《关于<浙江通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如适用)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拟增资不超过 353.3668 万股(含 353.3668 万股),每股价格为人
民币 1.5 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30.0502 万元(含 530.0502 万元)。具
体内容见《浙江通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公告编号为2021-031。
监事会已对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就《浙江通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发表意见如下:
公告编号:2021-030
监事会认为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的《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
2.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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