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18
公告编号:2022-001
证券代码:839558 证券简称:通明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通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3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瑞力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与浙江咸亨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杭州浙创立
公告编号:2022-001
坤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丽水兴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子公司并共同运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 元,其中浙江咸亨创新产业中心有限公司拟出资 4,1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41%,于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 7 日内缴足;本公司拟出资 2,9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29%,于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 7 日内缴足;杭州浙创立坤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出资 2,0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20%,于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 7
日内缴纳 400,000.00 元,成立之日起 6 个月内缴纳 1,100,000.00 元,2023 年 6
月 30 日前缴纳 300,000.00 元,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缴纳 200,000.00 元;丽水
兴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出资 1,0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10%,于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 7 日内缴足。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反对、无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通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